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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丽区档案馆馆藏诉讼档案查阅须知

发布日期:2025-08-11 19:29:02 | 访问量:9072次

根据《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》,诉讼档案涉及当事人个人利益,只允许双方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诉讼档案原所属部门(东丽区法院档案室)出具的证明信,方可查阅利用。